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充分认识在全社会认真贯彻这项重大方针的现实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
把“四个尊重”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和江泽民同志都分别提出过要“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创新”的观点。十六大根据这些论述,从当代世界和我国深刻变化着的实际出发,完整准确地提出了“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的高度尊崇,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从劳动发展史中找到解读全部人类发展史的钥匙的。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用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来教育干部和群众,从而使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世界的观念在党内外得到了普遍认同。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劳动的内涵日趋丰富,劳动的形式日趋多样。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技工作不仅成为相对独立的劳动形态,而且在现代社会化生产中已成为第一生产劳动;随着社会化生产的发展和管理革命的推进,经营管理也成为一种重要的复杂劳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观念已经在全社会树立起来了。但是,如何进一步从更深层次的劳动形态上去认识和对待知识分子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不少人对知识分子的劳动性质还认识不清。十六大报告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鲜明地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劳动观。它要求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普通工人、农民的劳动是基础性劳动,他们的劳动应当受到尊重;又要充分认识知识分子的脑力劳动是具有更多创造性的劳动,他们的劳动同样应得到承认和尊重;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的劳动也同样应得到承认和尊重。这就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有利于把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力量都凝聚在一起,形成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巨大动力。
在现时代,要尊重劳动,就必然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为基础的知识经济迅速兴起,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从主要依靠物力资本转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创造成为重要的劳动形式,人才成为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脑力劳动在劳动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四个尊重”的提出,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迫切需要全国人民特别是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共同努力,迫切需要提高劳动者和建设者的素质,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开发,下大力气做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使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作用,把我国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人才优势,把现代化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充分释放出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根据“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在“四个尊重”中,核心是尊重劳动,本质是尊重人才。贯彻“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必须把尊重人才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好人才工作。
要尊重人才,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人才。人才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人才有不同的内涵。由于学历和人才紧密联系,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把“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人才的统计标准,这对于当时开展人才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学历、职称”型的单方面界定和认定标准逐渐显露出不够完善的地方。它导致一些用人单位一味追求高学历、高职称,造成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实践表明,有些做出一定贡献的人才未必有特定的学历和职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十六大提出“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把劳动、知识、创造与人才联系在一起,确立了新形势下评价人才的新的价值标准,赋予了人才范畴以新的时代内涵。按照“四个尊重”重大方针的要求,我们认定人才的标准是实践,前提是劳动,基础是知识,关键是创造。我们评价人才,既要讲知识,承认受教育程度,又要讲能力,看经历,更要讲业绩,强调贡献。这就是说,人才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看一个人是不是人才,不能仅看学历和职称的高低,而主要应看其实际能力和贡献的大小,以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大小为标准;不能静态地来评价人才,而主要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来识别人才、考察人才、评价人才,把人才置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去认识。各行各业、各类社会组织中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只要掌握适应发展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具备优秀的职业化能力和素养,能为国家的建设事业付出劳动、做出贡献、创造价值,就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的:“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这就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确立了科学的人才观。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是做好人才工作的前提。在“四个尊重”重大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树立有较高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以及有丰富实践经验、一技之长的实用人才都是人才的观念,既重视知识分子,又重视能工巧匠;既重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又重视行政体制外的民营科技企业、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人才;既重视国内优秀人才的引进,又注意把海外留学人员、归国人士纳入视野,努力形成人人作贡献、人人讲创造、人人都可以成为人才的社会氛围,真正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我们就能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深入贯彻“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开创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当前,贯彻落实好“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树立起科学的人才观,关键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意义,切实贯彻“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不仅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而且要努力培养造就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各方面的杰出人才,更好地用人才这个“第一资源”来推动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用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来落实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加大人才工作改革创新的力度,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用当其时,广纳群贤。在人才使用上,要破除不利于人才成长的观念,改革不利于人才施展才华的机制,调整不利于人才创业的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使用机制,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确立“选人和用人失误是过错,埋没和耽误人才也是过错”的观念,纠正论资排辈的陋习,破除求全责备的思想方法,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广交朋友,交好朋友,满腔热情地关心知识分子和各种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真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切实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及各种人才在改革和建设中的作用。
大力营造“四个尊重”的社会氛围,开创人人竞相成才的新局面。人才的活力取决于机制和环境。我们不仅要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而且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四个尊重”的风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工作、参与人才工作、促进人才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不仅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及各种人才在改革和建设中的作用,而且要使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治国兴邦,人才为急;执政兴国,惟在得人。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事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用事业凝聚人才,用环境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努力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