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清华周刊》请张奚若为36周年校庆题词,他挥笔写就:“学问要往大处着眼,不然就是精深也是雕虫小技。”虽然在他的一生中,专职做大学教授的时间并不太长,但他的教学获得了学生和同事的极高评价。身为政治学系主任,每逢学期开始,他都亲自指导学生选课,并在每个学生选完课的表格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上课时,他头戴礼帽,架一副宽黑边眼镜,手持拐杖,给人的印象是:严肃乐观,和蔼可亲,平易近人。
治学是要投资的
张奚若(1889~1973),字熙若,自号耘,陕西省大荔县朝邑镇人,著名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政治学家。他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辛亥革命。后赴美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1919年获得硕士学位;1925年回国,曾任国际出版品交换局局长、教育部高等教育处处长等职;1929年8月应聘来清华任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部长、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等职。
张奚若认为,做学问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应该鼓励钻研、容忍失败,必须反对急功近利的做法。他提出:“治学是要投资的,给一批人时间,叫他们去研究,即便这批人中间可能只有少数能真正有所贡献。”他对教书的要求十分严谨,因此他的课有个特点:“好上不好下”。课上,他对所涉及的人物和事件有褒有贬,讲课的声音也随之时而高亢、时而低沉;但下课之后,学生必须按照他的要求阅读参考书,这是一项繁重的作业。因为他不主张多读教科书,而特别注重阅读思想家的原著,如柏拉图的《共和国》、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都是必读的。
张奚若是不轻易写作的,留下来的著作不多,但发表的 《社约论考》、《主权论》、《卢梭与人权》、《自然法则之演进》等文章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法学家王铁崖回忆1931年读张奚若《法国人权宣言的来源问题》一文时的感受说,“那真是一篇罕见的好文章”,即使时隔几十年之后,其价值仍然十分珍贵。
合志士与学者于一身
陈岱孙评价张奚若是一个 “合志士与学者于一身的人物”。《张奚若文集》中所收集的发表于 1927年~1946年的文章,很大一部分属于“时评”和“政论”,集中表达了他关心国运、鞭挞腐朽的强烈心情,和不畏强权、不顾一身安危的非凡勇气。
1941年3月1日,张奚若在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上发言,尖锐抨击国民党政府当局的腐败和独裁统治,蒋介石对此极为恼火。但他未予置理,发言后便愤然离去。后来,国民参政会还给他寄发开会通知和往返路费,他当即回电:“无政可议,路费退回。”从此再未参加国民参政会会议。
1946年,张奚若受邀在西南联大图书馆前的大草坪上演讲,他猛烈抨击反动当局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
抱定为社会服务的宗旨
1932年6月,张奚若在清华大学毕业典礼会上代表教授会向学生致辞,提出三点意见:“奋斗、续学、耐劳”;尤其是关于 “耐劳”,“这一点是特别对本校同学说的。我们常听到校外人对清华的批评,都说清华的同学,成绩的确比别的学校好些,但是缺点在不能吃苦,不肯吃苦”。所以,“我希望诸位出校之后,抱定为社会服务的宗旨,把个人的享受看轻些”。
张奚若在多次场合都对青年人提出期望,热情地给予鼓励,“保持你们的理想,善用你们的勇气”。他还注意引导广大青年“思想的方向和技能的应用,都要朝着一个中心目标,那就是:人民的福利”。他还说:“举凡一切政治上、经济上的重要设施,必须以人民为出发点,而且以人民为归宿。我们今日若谈社会问题,必须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重要、最基本、最后的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张奚若看到真正属于人民的政治时代到来,便毫不犹豫地投身其中。1949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讨论国家名称时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民主国”等提案,他认为这些名称都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与会代表经过反复讨论,最终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外,在他的坚持下,会议还同意保留《义勇军进行曲》的原歌词作为国歌的歌词。
1952年~1958年间,张奚若担任教育部部长,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劳动教育,完善课程和学制,推广普通话,制订《小学生守则》等。1949年~1973年,他还一直担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在推动中法、中日建交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奚若终其一生,始终以全体人民的福利为中心目标,保持仗义执言、坦诚耿直的作风,合志士与学者于一身,往大处着眼做学问,为社会服务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