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因其独特的历史使命、理想追求、工作性质和行为方式,逐渐在公众心目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形象。其中,教育形象是最受公众注目的行业形象之一。教育形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形象,又历来以教书育人、默默奉献赢得人们的尊重,以致感召人们用春蚕、泥土、蜡烛、园丁来比喻和颂扬。然而,近些年来,在教育界也滋长了一些不良风气,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分析引发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整改措施,以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损害教育形象的几个突出问题
过量教育集资。《教育法》对集资办学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地方,集资办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原则、范围、用途和数量,存在着集资办学过频、集资数额过大、集资用途超出规定范围等问题。
城乡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份额过大。《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缴学费,只缴少量杂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家庭适当承担一部分培养成本。有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现阶段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一般应控制在总培养成本的20%左右,高中阶段教育培养成本由家庭承担的份额不应高于大学。但是,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家庭承担的各级各类教育培养成本所占份额较大。据我们初步测算,山东城乡家庭一年支付子女读书的费用分别为:小学150—200元,初中300—500元,普通高中1000—1500元,普通高校4000—5000元;所占生均培养成本的份额,分别为:小学18%—25%,初中25%—40%,高中28%—40%,大学30%—40%,超过了应控制的上限。
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我国现阶段对公办学校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法律界定是:按照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的收费为合理收费,超出规定收费为乱收费。近年来,一部分学校超出规定的各种收费五花八门,屡禁不止。
可怕的考场舞弊现象。曾几何时,我们的高考曾经是一个相对圣洁、严肃的领域,然而近年来被揭露出来的一批高考舞弊案(像2000年发生在广东电白县和湖南嘉禾一中的高考舞弊案)表明,高考这块净土正在被污染,公平竞争原则受到严峻挑战。
腐败染指高校学术领域。学术的发展水平是一个社会文明水准的重要尺度,它理当是神圣的。然而,当今学术神圣正面临危机,如拼凑“论著”,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托关系发“文章”,评职称、评教学与科研成果中出现的“说情风”、“关系票”、私下交易等。
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下降。其中以欺诈手段获取教师资格者有之;在施教活动中造假者有之;放松本职工作,热衷于第二职业者有之;以教谋私、追名逐利者有之;对教学敷衍马虎,误人子弟者有之;对待学生简单粗暴者有之。
上述种种问题,尽管是个别的或局部的问题,但已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许多公众不再像20世纪80年代那样为教育的地位低下和经费短缺呼吁、鸣不平,而是一提起教育便抱怨、指责。一些地方评价行风,公众对教育的满意率由20世纪80年代的第一名变成了现在的倒数第一。教育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
问题的症结
教育系统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倾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教育体制、结构以及国情问题,也有行风问题、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社会综合症。
“穷国办大教育”的基本教育国情,使教育陷入多难境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而受教育人口众多,以占世界1%的教育经费承担了世界23%的受教育人口。这种状况,导致了诸多难以克服的供求矛盾,如受教育人口日益增多与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家庭支付能力有限的矛盾,进而使教育陷入欲扩大规模而又无力扩大、欲满足群众教育需求而又不能加重群众教育负担的状态。这使得我国教育经常处于“进亦忧,退亦忧”的困惑之中。
对教育发展的“度”把握不够得当,导致教育中的诸多结构性矛盾。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应当尽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之间是有矛盾的,这就要求教育发展必须把握适当的“度”。我国目前尚无对教育发展“度”的权威说法和确切的比例关系,很多时候,政府在对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上,带有浓重的非理性、非科学色彩。自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高速增长期,招生年递增30%以上,在校生年递增10%以上,其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GDP(平均年递增8%)和城乡家庭收入增长的速度。高等教育连续10年超常规发展,但政府财政对高教的经费支出并未达到与其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投入水平。广大高校为维持正常运转,不得不加大受教育者的负担。这是导致近几年城乡居民家庭分担教育成本份额大幅度上升的根本原因。当今居民家庭供子女上大学,每生每年平均支出约8000元。这对于绝大多数工薪家庭、农民家庭来说,负担是相当沉重的。据我们对山东省的抽样调查,城镇40%的家庭、农村60%的家庭难以负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费用。
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滞后,加剧了教育的供求矛盾。陈旧过时的大一统教育管理模式和单一的政府办学体制是目前教育发展与提高的最大制约因素。政府对该包的义务教育没有包下来,不该包的非义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反而包了许多。在办学体制方面,许多人还是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民办教育,视之为“另类”,使我国的民办教育至今难成气候。在国办学校的转制问题上,只允许筹集社会资金能力薄弱的差校转制,不允许名牌学校转制,使得社会资金流入教育的渠道变得十分狭窄。今后,我国教育如不在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方面进行大的突破,其大规模、低投入所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某些学校受市场利益的驱动以及由此滋生的急功近利倾向,导致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学校既面临经费短缺的困境,又面临市场观念、规律对教育事业的冲击和侵蚀。当教育引进部分市场机制来推动自身发展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在某些暂时利益的诱惑下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倾向。其直接的表现就是各类学校为追求自身利益的发展往往在办学上盲目攀比,引起规模、结构失控,效益、质量下降,收费高于成本等。
部分教师狭隘的价值观念和心理失衡,导致他们进取心减弱和职业道德滑坡。在经济体制转换的复杂环境中,部分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变化,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决定对工作的取舍和投入精力的程度。有的教师在校内上课敷衍了事,把主要精力放在校外兼课赚钱上。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和倾向,绝不是教育系统独有的行业现象,也不是简单的行风问题。不少问题和倾向是社会不良倾向在教育系统的反映,有些问题直接涉及到政风和党风问题。具体来说,中小学多收费、家庭分担教育成本份额过大,与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有直接的关系。有些地方教师队伍不稳定、进取心减弱,与政府落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确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也不是教育系统所能够左右的,最终的决策者还是各级政府。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教育事业牵动千家万户,覆盖社会全员,是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复兴的基础性工程,理应走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前列。要做到这一点,从中国国情和自身优势出发,教育系统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民方面,到底应该做些什么?能够做些什么?怎样去做?我认为,当前特别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在我们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中必须牢牢地树立群众观点,把教育的基本着眼点放在惠及全民上面。我们办教育的实践证明,是否关注民众的教育需求,是否把握城乡家庭的教育负担能力,是否关注受教育的弱势群体,对于教育能否惠及民众和在多大程度上惠及民众是至关重要的。党和政府十分关注解决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及发展农村教育、西部教育等问题,由此提出了很多惠及民众的重大教育思路和决策。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关注他们的愿望和疾苦,就能“由情生理”、“由理及事”,采取善举而惠及百姓。
科学把握教育发展的“度”。我国虽于20世纪末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基础不牢、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十五”和未来10年,仍应把办教育的重点放在巩固、充实、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上面。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不可操之过急,盲目追求大规模、高速度。高等教育历经10年高速增长,出现了新的结构性矛盾,应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以满足中国加入WTO和发展集约型经济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同时满足广大群众追求教育成功机会的需要。
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我国综合国力较弱,各级政府财力有限。今后,尽管教育投入还要增加,但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水平。人民群众也几乎将家庭必要生活费支出之外的大部分钱财用于缴纳教育费税、教育集资、供子女读书等各项教育支出中。从教育现状看,在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地域结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有限的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办学效益不高的问题相当普遍和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增长方式转到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向优化结构要效益,向规模教育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效益。
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把学校建设成培养创新人才和传播精神文明的坚强阵地。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价值观,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的教育改革。2005年秋季,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将使用新课程、新教材。对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我们必须有紧迫感、使命感,应当抓紧在“十五”前三年新旧课程交替的过渡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新一轮课程改革收到较大的实效。
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大力倡导奉献精神。教师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些教师道德修养不高,缺乏必要的敬业精神。教师的劳动具有无私性,对教师来说,不但要重视物质利益和个人谋生的一面,更重要的还要看到对社会做贡献的一面。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又一关键问题是教师必须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观、质量观。在教师的施教活动中,偏爱优生,歧视所谓的“差生”,施教不公平,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也是引起公众不满的一个焦点问题。对“差生”歧视、冷漠,任其滑落,或编入“差班”,这些做法是对学生、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有悖于教育工作者起码的道德、良心。现代教育学的理论和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学校无“差生”,只存在有差异的学生。教师只要有一份爱心,坚持因材施教,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广大学校和教师作为重要的执法主体,应当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来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做依法治教的先锋和模范。对少数敬业精神很差、工作不负责任、价值观扭曲、不能为人师表者,应当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加以解决,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行政责任,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对高考违纪舞弊行为,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必须从改革教育模式、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治理。
总之,教育形象涉及教育自身的威信和声誉,关系到育人环境的优劣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同时也是国家形象和民族形象的重要标志。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作者:山东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