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来说,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党性原则,也是修养方法。这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无论是修为政之德还是思贪欲之害,最终都应当体现在认真、严格的“律己”上。
所谓“律己”,就是用法律、规则和纪律、要求自觉约束自己。严于律己是一种美德。古往今来,一切有志有识有为之士,都能够把握自己,以沉湎于权力、金钱和美色为戒。相反,一个不懂得律己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道德高尚、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注意律己的领导者,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称职、受到拥戴的领导者。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首先,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尽管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但仍有不少领导干部陷入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危害。究其原因,既有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外在因素,也有领导干部自身忽视思想道德修养、缺乏严格自律等内在因素。毫无疑问,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那些在糖弹面前败下阵来的领导干部,往往是从律己不严开始的。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才可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其次,这是正确应对国内外复杂环境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领导干部面对着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从外部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没有改变,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不会停止。从内部看,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所有这些,都会反映到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来。领导干部如果失去了律己之心,随波逐流,甚至放纵自己,就会迷失方向,混淆是非,走到邪路上去。
第三,这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需要。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仅仅做到不贪不占、守好摊子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促进发展、开拓创新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常怀律己之心,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才能把时间和心思用在提高素质和能力上,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常怀律己之心,贵在自觉、贵在经常、贵在全面。所谓自觉,就是把律己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化为自觉的行动,而不是当作外在的负担。所谓经常,就是把律己作为经常性的要求,不断对照检查,而不是当作一时的摆设和点缀。所谓全面,就是把律己贯穿于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既管工作又管生活,既管思想又管作风,而不是“不拘小节”。
常怀律己之心,一要慎独。“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无论是在公务活动还是个人生活中,都应当严于律己,切不可产生侥幸心理,得了一时便宜,最终害了自己。二要慎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干部犯错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旦有了第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三要慎微。“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在“小事”、“小节”上不注意,思想上放松警惕,就可能不自觉地放纵自己,终将酿成大错。
常怀律己之心,归根结底,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作者单位:人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