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这也就是说,充满活力,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条件,也是其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条件。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社会结构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力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整个社会才能不断发展。反之,如果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就会在一定时间内窒息生产力的活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发展就会停滞。所以,充满活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条件。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的,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类不断在以往历史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的历史,就是在生产力推动下不断前进的历史。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们所设计的种种社会理想之所以会陷入空想,就是因为他们的设想不是建立在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科学考察之上的。
充满活力与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与空想家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所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历史考察和科学考察之上的,他们论证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和谐与充满活力相统一的社会。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4页)这样的联合体既是和谐的,也是充满活力的。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时,也十分重视社会的活力问题,他提出了“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思想。(《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0页)1962年,他还针对党内把民主和集中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提出要构建一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同上,第819页)邓小平在科学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时,将充满活力与社会和谐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他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373页)
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完全可以在充满活力中促进社会和谐。充满活力与社会和谐是动态的统一。2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说明:只有充满活力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保持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解放思想,首先在农村打破僵化的体制,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使中国农民这一最广大群众的活力得到充分发挥。接着乡镇企业的崛起、个体经济的发展、“三资”企业的进入,产品市场和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经济特区的试办和沿海地区特殊政策的灵活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得一个充满活力、进取向上、社会祥和的中国开始展现在世界面前。进入新世纪,我国社会生产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程度显著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大大增强,人民生活向着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这些都来源于我们理论创新的活力、体制创新的活力、科技创新的活力。
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创造力是活力的核心内容。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让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必须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尊重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愿望是进行创造的前提,尊重创造愿望就是保护人们创造的积极性,就是解放人们的创造力。我们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切实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愿望和创造实践,善于自觉地从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中获取智慧和力量;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人们除旧布新,推陈出新,破旧立新;要主动了解人民群众创造的愿望和要求,鼓励他们在创造中为社会作贡献,在创新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支持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创造活动是创造者生产新的社会价值的实践,其中包括新观点、新理论、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和新工艺等。现代经济和社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科技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以及人的创造力的竞争。支持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是和谐社会充满活力的保证,也是在充满活力的进取中实现社会和谐的途径。由于创造活动是特殊劳动,所以应该给予特殊的支持、特殊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在制度安排上,要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的环境,使人们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不断进行理论思维、体制机制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发挥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才能。发挥创造才能,就是要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将可能的创造力变为现实的创造成果。要充分发挥人们的创造才能,就必须做到“四个尊重”,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尤其是尊重人才,因为人才是全社会中最具有创造力的优秀分子。要从各个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各类人才都有用武之地。对于那些确有创造才能的优秀分子,应该大胆使用,放到最能发挥他们聪明才智的岗位上,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他们。
肯定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成果。要建立科学的创造成果评价体系和机制,保证创造成果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估。在分配机制上,要充分体现创造成果的价值,将创造成果纳入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允许根据合同约定将创造成果以资本的股权或期权形式兑现报酬;要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物质奖励和社会评价的双重激励作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作用的成果,应给予重奖,形成示范效应;要建立健全创造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创造主体对创造成果的权利;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大力宣扬创造的成果,介绍创造者的贡献,包括典型推广,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造、尊重创造、支持创造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投身到创造中来。
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应处理好几种关系
保持社会和谐与充满创造活力是辩证统一的。建设一个既要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又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矛盾,尤其需要着重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
快速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关系。持续快速发展就是充满活力的发展,协调健康发展就是和谐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一方面,持续快速发展是协调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持续快速地发展经济,始终保持社会的前进动力,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生活才能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协调健康发展是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全面的,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等于发展。只有协调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对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如果不能切实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三农”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问题等等,社会发展的活力就会被窒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就会停滞。
效率优先与维护公平的关系。在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要在全球化浪潮中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地发挥出来,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原则。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有了高水平的生产力,才能调节地区差距、消除分配不公、扶助困难群体,从而实现高水平的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障。如果一个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就会挫伤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削弱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因而也就没有效率。根据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配的实际,目前我们应该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比以往更加突出的位置。所谓更加突出的位置,就是更加重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创造基础条件和良好环境;就是依靠制度和法律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要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就必须通过改革建立完善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不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能够保持稳定的基础。然而,改革同样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如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都不存在,那就谈不上改革,更谈不上社会和谐。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很艰巨。必须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疏导、协调、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体制机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执笔:王庆五 葛民昆 布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