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全社会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热烈反响。本刊记者就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德洙同志。
记者:首先请您谈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为什么会产生如此热烈的反响,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李德洙: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始终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上来抓。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
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在1992年召开的。当时,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得我国的民族关系面临严峻考验。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决定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全局和战略上研究部署民族工作,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携手前进。
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在1999年召开的。当时,一是恰逢新中国成立50周年,二是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会议重点研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
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即你刚才提到的民族工作会议,是今年5月召开的。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组成后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会议重点研究如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同前两次相比,这次会议除总书记、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外,还有三点非常引人注目,可以说是三个历史性的突破。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这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国务院颁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这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以前没有搞过。三是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此外,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等也正在制定中。这几个规划,以前都没有搞过,也是历史性的突破。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合起来开,规模大、规格高、代表性强。会议开得非常成功,各方面反响非常热烈,是一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动员会。
记者:您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请您谈谈在筹备和召开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哪些原则?
李德洙:有八项重要原则。一是把握一个指导思想,也就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工作。二是把握一个主题,也就是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两个共同”是贯穿会议精神的一根红线,也是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一把钥匙。三是把握一项重大方针,也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明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缩小民族地区同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促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四是把握一个宏伟目标,也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这一目标,重点和难点在民族地区。我国目前发展的不平衡、不全面、低水平,突出表现在民族地区。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五是把握一项战略任务,也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六是把握一项根本要求,也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七是把握一种重大社会关系,也就是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通过加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八是把握一项重要工作方法,也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会议的主要文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作了研究,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记者:如何理解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李德洙: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明确提出“两个共同”的这个主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2003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我们落实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就是我们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2004年10月,中央政治局举行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和研讨了我国民族关系史。胡锦涛同志在会上进一步强调指出: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把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这次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深刻阐述并丰富了“两个共同”的内涵及辩证关系。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两个共同”的基本点,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提出过并坚持付诸实践,但是把“两个共同”有机统一起来,作为民族工作的时代主题,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抓住了“两个共同”,就抓住了新形势下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记者: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李德洙: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记者:这次会议从十二个方面阐明了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请您谈谈有关的情况。
李德洙:这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阐述、新概括、新发展,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总结概括为十二条。这十二条,集中、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等,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最新成果。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内涵,关于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核心,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以及关于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根本途径、关键和根本保证,等等。这十二条,形成了一系列相互联系而又融会贯通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涵盖了当代中国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个科学的理论政策体系,是我们党民族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
我过去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到北京以后也主要从事民族工作。我体会,我们党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有“三个最好”:民族理论研究得最好,民族政策制定得最好,民族关系处理得最好。因此,总结概括我们党成立80多年来,特别是执政50多年来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意义十分重大。
记者:刚才您谈到,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会议的重点。请问在这个问题上,有哪些新的认识和新的政策措施?
李德洙:加快发展的新认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第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第三,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这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必须摆到事关整个国家发展全局的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上来。
加快发展的新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十二个方面,即从指导原则、基础设施、财政投入、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兴边富民及发展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抓住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特殊问题。比如,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吃饭难、上学难、看病难问题,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边境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等等。关注这些问题,也就是重视差距、重视差异、重视特点。实践表明,有差距、有差异、有特点,就要有政策,这样才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才能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第二,强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强调必须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三,从必要性与可能性的结合上,从实际出发,把握国家支持、帮助的角度和力度。第四,把握与“十一五”规划要求的衔接,强调要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第五,强调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既要努力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又要努力缩小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记者:我们注意到,关于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这次会议作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表述,请问其主要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李德洙:第一,体现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民族关系是一种重大的社会关系。在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民族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关系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第二,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我国民族既是多元的又是一体的,“多”统一于“一”之中,“一”代表了“多”的发展方向。第三,体现了“两个共同”的时代主题。具体到民族关系上,也就是要实现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第四,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特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保证,互助是本质要求,和谐是理想状态,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族关系的新要求,是在和谐社会中处理民族关系的一项指导原则,构成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有机整体和本质特征。
记者: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作了阐述。您可否介绍一些具体情况?
李德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科学内涵,主要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关系,即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党的宗旨和使命的关系,即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记者: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有哪些保障措施?
李德洙:中央对此有明确要求。具体来说有三条: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召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族工作会议,出台相应的文件;三是从中央到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这样一种有纵有横、纵横交叉的措施,来保障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真正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记者: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